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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我公司于2009年4月15日发起设立了《重庆市合川区城北大道道路建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并作为受托人管理本信托计划。现受托人就2010年4月15日至2010 年7月15日的信托事务向委托人及受益人报告如下,并愿就本报告中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本报告书中的内容由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负责解释。 1、信托成立 本信托计划于2009年4月15日成立。 2、信托资金运用 本信托计划为指定用途的集合资金信托,信托资金用于向重庆市合川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川城投”)提供贷款,贷款用途为合川区城北大道建设项目。重庆市合川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和财政局等部门通过有关决议和文件,同意区政府授权财政在信托贷款期内安排不低于本次信托贷款全部本息金额的财政资金对借款人予以补贴,专项用于偿还信托贷款本息。 3、资金运用项目情况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城北大道和北环路路基、路面建设等,其中,城北大道起于瑞山路高架桥立交引桥处止于高望山小学,全长4860米,道路红线控制宽度44米;北环路4300米,道路红线控制宽度44米,其中中段长1600米,西段长2700米。 截至目前,该项目已完工并初步投入使用。                 城北大道(一)                                 城北大道(二)                  北环路(一)                                   北环路(二)       4、合川城投经营情况 截至2010年6月30日,合川城投资产10,649,326,429.53元,负债5,493,135,984.44元,资产负债率51.58%,较上个季度有小幅波动,主要原因一是代建项目拨款体现在其他应收款中增加约2.39亿元,二是长期借款增加6.39亿元;主营业务收入187,702,249.15元,主营业务利润94,970,315.11元,主营业务利润率为50.59%。 目前,合川城投经营状况稳定,财务状况良好。 5、重大事项披露 无 6、信托利益及分配 信托利益是指借款人偿付的贷款本金及利息、信托财产存放银行产生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益之和扣除按照法律法规及信托文件规定可以扣除的费用后的余额。 信托利益在信托财产专户收到借款人偿还的借款利息后的3个工作日内、本信托终止或提前终止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分配。 2010年4月14日,本信托计划的信托财产专户收到借款人合川城投支付的贷款利息12,838,874.99元。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约定于2010年4月15日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12849847.79元(含银行存款利息10,972.80元)。      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0年7月15日

尊敬的委托人暨受益人:   我公司于2010年2月11日发起设立了“汤山鎏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并作为受托人管理本信托。现受托人就2010年5月11日至2010年8月11日的信托事务向委托人暨受益人报告如下,并愿就本报告中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本报告中的内容由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负责解释。 一、信托成立   本信托计划于2010年2月11日成立,共募集信托资金人民币12194万元(大写:壹亿贰仟壹佰玖拾肆万元整)。 二、信托资金运用 本信托计划为指定用途的集合资金信托,信托资金用于购买句容永泰置业有限公司位于句容市南巷村约400亩土地(即汤山鎏园项目的土地)的土地收益权。 句容永泰置业有限公司分期回购上述土地的土地收益权。 为有效降低投资风险,句容永泰置业有限公司以汤山鎏园项目的评估价值约1.5亿元的土地提供抵押;南京建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评估价值约2亿元的土地提供抵押;南京建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可以为句容永泰置业有限公司的按期回购提供足够的保障。 三、汤山鎏园施工建设近况 ㈠汤山鎏园项目概况 “汤山鎏园”项目位于南京和镇江交界,隶属句容市,东靠句容市南巷村,西临南京市江宁区汤山镇,北至沪宁高速,南依汤山镇,项目距南京城东约29公里,紧邻汤山镇,距离沪宁高速汤山出口直线距离仅1,300米。总占地面积267,590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211,814平方米,容积率0.79%。 本项目总投资约83,268万元,分二期、滚动开发,项目以联排住宅为主,辅之以双拼、独栋住宅以及部分配套设施。整个项目已于2010年年初开工兴建,2014年左右结束。 ㈡截至2010年8月11日项目进展 “汤山鎏园”项目现已“四证”齐全,目前已开工建设,通往小区的道路已基本打通,本公司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已经全部进驻现场,各种工程车辆已陆续进场。 汤山鎏园一期工程分为A区1#至9#、B区1#至10#和会所,由三家资质一级或二级的施工企业中标,于2010年7月分别签署句永置字[2010]05号、[2010]06号及[2010]07号承包施工合同。 ㈢项目现场照片 (施工现场:进行土地平整和地势的改造) (施工现场搭建的工程管理部) (工程部) (监理室及会议室) 四、句容永泰置业有限公司经营情况   截至2010年7月31日,句容永泰置业有限公司资产272,557,553.17元,负债185,215,192.72元,资产负债率67.95%,在房地产行业内属正常水平。目前,句容永泰置业有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财务状况良好。 五、受托人的尽责管理   在本信托存续期间,我公司作为受托人,将继续严格遵守《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以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按照《信托合同》与《土地收益权转让与回购合同》中约定的管理方式及权限,忠实地为委托人管理、运用及处分信托财产,严格控制信托财产风险,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相关义务。 六、重大事项披露   本披露期内无其他重大应披露事项。 七、信托利益   信托利益是指土地收益权回购人句容永泰置业有限公司按约支付的回购价款、信托财产存放银行产生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益之和扣除按照法律法规及信托文件规定可以扣除的费用后的余额。 信托利益在信托财产专户收到句容永泰置业有限公司按约支付的回购款的十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支付。 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信托利益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各分配一次。                                                                                                                       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二日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发起设立的“南岭华业并购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自信托成立以来,由于借款人深圳市汇嘉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直未满足提款条件,根据信托文件规定,我公司决定于2010年6月13日提前终止本信托计划。作为该信托计划的受托人,我公司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成立清算小组,对该信托计划进行了清算。现将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2010年1月15日,“南岭华业并购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正式成立,信托合同份数共计29份,信托规模为5,000万元,期限2年。信托计划的目的是由受托人集合管理、运用信托资金,以贷款方式发放给深圳市汇嘉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于收购深圳市南岭华业投资有限公司98%的股权。 二、信托财产保管情况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为本信托计划的保管人,我公司在保管银行开立本信托财产专户,专门用于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财产的归集、存放、清算和支付。 为了明确保管人的权利与义务,我公司与保管人签署了《南岭华业并购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保管合同》,对保管事项进行约定。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履行保管账户中的货币资金保管,保管账户资金划拔及会计核算,保管账户资金划拔时的监督,信托计划费用的核算和划拔,信托收益分配等职责。 三、信托项目管理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信托文件的相关规定,我公司本着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恪尽职守管理信托财产。 自信托计划发行日始,我公司即为本信托计划开立专用银行账户,单独记账、单独核算,同时指派信托经理对项目进行专职跟踪管理。在信托存续期间,我公司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对信托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受托人义务。 四、信托收益及信托财产分配情况 ㈠ 信托收益来源情况 截至清算日,我公司信托财产专户共计实现信托收入4,566,890.37元(其中:借款人存入保证金440万元,银行存款利息166,890.37元)。 根据《信托借款合同补充协议》“自本信托计划成立日至本信托计划生效日的间隔天数少于180日(不含),则借款人同意贷款人以《信托借款合同》所约定的贷款利率和计息方式按照本信托计划成立日至本信托计划生效日的实际天数计收资金闲置费用”的约定。截至清算日,我公司共计支付信托费用1,095,288.37元(其中:受托人报酬372,500.00元;银行保管费41,388.89元;银行委托管理费103,472.22元;银行代理手续费577,451.76元;银行手续费475.50元);返还借款人保证金1,916,666.67元;可供分配的信托收益为1,554,935.33元。 ㈡ 信托财产分配情况 2010年6月13日,我公司对信托收益进行分配,同时对信托资金进行返还,共计分配信托收益及返还信托资金51,554,935.33元。信托收益分配及信托资金返还后,信托财产专户内的资金余额为零。 五、其它事宜 本清算报告将在我公司网站:www.bohaitrust.com上公布,如委托人/受益人对本信托计划清算报告存在异议的,请于本报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若5个工作日内委托人/受益人未提出书面异议,我公司将对该项目信托财产专户进行注销,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 请您及时核查资金到账情况,对此如有异议请咨询信托执行经理。 欢迎您继续投资渤海信托的信托产品,我们将“勤勉尽职”地为您提供优质服务。 祝您身体健康,事业顺利! 信托执行经理:张立平          Tel: 010-57583364          Fax: 010-59782029 E-mail: cerealchina@hotmail.com                                                                                                                    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九日

计划简称 净值 累计净值 日期